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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發言(只有中文)

  • ️Fri Jan 25 2013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介紹二○一三年《施政報告》中有關勞工及人力政策範疇的發言重點:

主席:

  行政長官已在一月十六日發表《施政報告》。我們亦在當日向各位議員發出資料文件,詳細闡述了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及勞工處在二○一三年在勞工及人力範疇的新措施和持續進行的措施。今天,我會就勞工方面的數個重點作簡要發言,然後我和我的同事會樂意解答各位議員的問題。

加強支援有不同就業困難的求職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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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乏工作經驗的青年人、低學歷及低技術的中年人士及殘疾人士等,在尋找工作或轉業時往往面對不同程度的困難。為進一步協助上述人士就業,勞工處會加強現行「展翅青見計劃」、「中年就業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具體措施包括:

「展翅青見計劃」

(i)僱主聘用每名青年人入職計劃下月薪6,000元或以上的在職培訓職位,其獲發的培訓津貼可由現時每月2,000元,增加至3,000元;

(ii)參加計劃下工作實習訓練的學員,在完成一個月的訓練後,可獲得的津貼,可由現時2,000元,增加至3,000元。

「中年就業計劃」

(iii)僱主聘用每名符合資格的中年求職人士,並提供月薪6,000元或以上的在職培訓,其獲發的培訓津貼可由現時每月2,000元,增加至3,000元;

「就業展才能計劃」

(iv)在計劃下引入兩個月的工作適應期,僱主聘用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並在最初兩個月的聘用期內提供培訓/支援並委任指導員,可在該兩個月獲得每月最高5,500元的津貼;在上述兩個月期間後,僱主仍可享有計劃原有最高達六個月、每月最高4,000元的津貼額;及

(v)獲(iv)項僱主委派擔任指導員的僱員,如成功協助殘疾僱員在首兩個月的聘用期後繼續受聘,指導員獲得的獎勵金金額,由現時一個月500元,增加至兩個月,每月500元。

  在加強措施實施後,預計以上三個計劃每年可惠及約一萬人。

於東涌設立新的就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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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對居住於偏遠地區居民的就業支援,勞工處將於東涌設立一所就業中心。屆時,居住於大嶼山,包括東涌、梅窩、大澳以及愉景灣一帶的求職人士,將可以到該中心尋求就業支援,這將大大縮短區內求職人士得到就業服務的時間及節省有關的交通費用。

取消外籍家庭傭工僱主繳付的僱員再培訓徵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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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政府留意到社會人士對外傭僱主繳付的僱員再培訓徵款(「外傭徵款」)有不同的意見,決定在豁免繳付「外傭徵款」的安排於今年七月底屆滿後,取消徵收有關徵款,以減輕僱用外傭家庭的負擔。這項決定會惠及全港現時聘用31萬名外傭的僱主,而政府的徵款收入每年會減少約15億元。

  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的經費主要是來自「外傭徵款」。鑑於政府上述的決定,我將會就再培訓局的長期財務安排向財政司司長提交建議。

設立法定侍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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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在政綱中倡議設立男士侍產假制度。勞工處已完成就設立法定侍產假的研究,並在去年十一月底取得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的支持。政府建議立法為僱員提供三天有薪侍產假,並會在本次會議的下一議程就有關建議諮詢議員的意見。

成立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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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在去年十一月底發表《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報告列出多個需要僱員、僱主以及市民大眾深入討論的重要課題,以便社會思考未來路向。我們亦已在去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會議上,向議員闡述有關報告的內容。

  我們正展開籌組一個包括政府、僱主及僱員代表、學者和社會人士在內的「標準工時專責委員會」,跟進報告。預期籌組工作可於本年第一季完成。我們希望社會各界可在專責委員會的平台上,共同就標準工時進行知情和深入的討論,建立共識,找出未來路向。

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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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最低工資自二○一一年五月一日實施以來,運作暢順,勞工市場的整體情況持續平穩,而低薪僱員的收入亦有實質的改善。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時每小時28元增加至30元。立法會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在上星期六(一月十九日)完成討論,如果有關的附屬法例獲得立法會通過,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便可如期於今年五月一日實施。

  勞工處會進行廣泛的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並會繼續採取積極的執法行動,以配合新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實施。

調整有關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商業登記徵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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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本港經濟在金融海嘯後回復增長,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基金)的財政狀況持續改善,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基金委員會)就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率作出檢討。經考慮了各項相關因素,包括本港經濟前景存在不明朗的情況、基金作為受公司倒閉影響僱員的最後安全網,以及《2012年破產欠薪保障(修訂)條例》的影響,基金委員會建議把徵費率由現時每年450元下調至250元(即回復至二○○二年的水平)。勞顧會在二○一二年十月通過這項建議。

  我們計劃在二月的人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有關建議徵詢委員會意見。

提升建造業工作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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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一直十分重視建造業的工作安全。大型基建工程的展開,加上建造業預計在未來幾年繼續蓬勃發展,投身建造業的人手也會不斷增加,建造業的職業安全狀況在來年充滿挑戰。

  有見及此,勞工處會加強監察大型基建工程的工作安全,透過參與工程籌備會議及地盤安全管理委員會,推動承建商在地盤實施安全管理制度。勞工處也會配合發展局在工務工程合約引入的賞罰制度,對採用不安全施工方法的承建商進行嚴厲的執法行動;並會加強稽查有關承建商的安全審核報告;及會與發展局及工務部門加強聯繫。此外,勞工處會加強巡查執法、宣傳推廣和教育培訓的工作,以預防建造業意外發生。

優化「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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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提早完成「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計劃)的中期檢討。計劃的優化建議已於去年十二月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由今年一月的津貼月份起,申請人可在以住戶為基礎或以個人為基礎的申請方法當中,二擇其一。計劃的入息及資產限額亦已同時調高。合資格的申請人最快可於今年七月,按優化安排申請今年一至六月的津貼。

  勞工處正全力為以上措施進行籌備工作。我們亦會進行宣傳活動,向公眾推廣修訂後的申請資格。

修訂《僱傭條例》下有關復職及再次聘用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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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保障僱員免遭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我們經諮詢勞顧會及本委員會後,會於本立法年度,就《僱傭條例》下有關復職及再次聘用的條文,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令獲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的僱員,若他/她提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申索,勞資審裁處可在其認為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命令屬恰當而僱主遵從該命令是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無須取得僱主同意而作出強制復職或再次聘用命令,以及頒令不遵從有關命令的僱主須向僱員支付一筆相當於三個月工資(上限為五萬元)的額外款項。僱主不支付有關款項,屬刑事罪行。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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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時間關係,我剛才只是扼要簡介勞福局及勞工處在來年的部分工作重點。其他一些持續推行的措施,議員可參閱早前向各位派發的資料文件。

  因應香港社會的轉變和經濟發展狀況,政府會繼續努力,不時檢討勞工法例。在改善和保障僱員權益及福利方面,我們的目標是因應香港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步伐,逐步提高僱傭標準,在僱員利益與僱主負擔能力之間取得合理平衡,並且讓不同能力的人都可發揮所長,貢獻社會。

  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