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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刻.復刻.複刻

  • ️Tue Jul 21 2020

近年好像忽然流行起一個新詞「復刻版」或「復刻本」,我一直懷疑那個「復」字該寫作「覆」,一如上篇〈复.復.複.覆〉所說,「復」幾乎是百搭字,既可通「複」,也可通「覆」,因此,就算原該用「覆刻」,寫作「復刻」也無不可。偶翻繁體字本《新校正夢溪筆談》(1975年1月港版,1978年2月重印),校注者胡道靜寫於1957年的〈校點說明〉,即有這樣的說明:「現存的最早刻本的夢溪筆談,是號稱為南宋乾道二年(一一六六)掦州州學刊本。實際上這是明代覆刻乾道二年的本子」。

試看維基百科「復刻版」條,開宗明義即說「復刻版(繁體有復刻複刻覆刻等多種寫法),書籍也稱複刻本,本意是指已經絕版的書籍之重印再版的版本」。不過,百度一下,即知這是個版本學上的專用術語,並不寫作「复刻本」,也即不會是「復刻本」或「複刻本」,「覆刻本」才是正確寫法。

我們不得不承認,簡化字自有其好處,不過也造成不少混亂,有見及此,有些字也一一回復了原來的繁體字寫法和用法,筆劃繁複的「覆」字即為最顯著的例子。另一例子是「鍾」,為免與「鐘」字混淆,用作姓時,也只將金字旁簡化為钅,算是不錯的做法。而錢鍾書,再也不寫作钱钟书,而是钱锺书;這可免於姓鍾的由簡轉繁而變成鐘,錢鍾書變了錢鐘書。

說回「覆刻」,既然是正確寫法,是否應該從此不再用「復刻」呢;這恐怕又要引來爭議,我也不敢堅時非此不可。(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