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吳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吳滋(1574年—1662年),字伯可,號如穀,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來自蘇州長洲莊渠李氏家族,為長房李孟莊支之後[2],本支先祖曾輾轉遷居漢陽、太倉、嘉定、浙江各地。父李志學(字見海,號銳爾)入吳縣庠學[3]。李吳滋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舉人[4],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授崇安縣知縣,調德清縣知縣、龍溪縣知縣,升南京刑部主事、郎中,崇禎四年(1631年)出為寶慶府知府,寶慶有捐官者仗勢欺壓人民,他充公其家產歸還給數十名受害者,有財勢的人都因此畏懼服從。調武昌府知府,升湖廣按察司副使,致仕歸里。康熙元年(1662年)卒,享年八十九歲,入祀寶慶府名宦祠[5][1]。夫人徐氏,有二子:長子李模;次子李楷。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李模,字子木,吳縣人。父吳滋,字如穀。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歷崇安、德清、龍溪知縣,刑部主事、郎中,出為武昌知府、湖廣副使。以漕作大璫歸。卒年八十九。
- ^ 長洲莊渠李氏世譜.
- ^ 卷八十一•人物八•吳縣•李模 附 祖志學 父吳滋 子炳. (同治)蘇州府志 (PDF).
-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四·選舉志上》:(萬曆)三十四年丙午(舉人)……李吳滋 太倉籍,居婁塘,徙吳縣
- ^ 光緒《嘉定縣志·卷十六·人物志一》:李吳滋,字伯可,父志學諸生,以篤行稱。吳滋登萬厯己未進士,知崇安、德清、龍溪縣,厯南刑部主事、郎中,出知寶慶府。有貲郎倚勢為民害,吳滋籍其產還受害者數十家,豪民讋服。調武昌,終湖廣副使歸,卒年八十九,祀寶慶名宦,子模。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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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政新 |
明朝崇安縣知縣 1619年-1622年 |
繼任: 傅崇中 |
前任: 嚴兆璜 |
明朝德清縣知縣 1622年-天啟年間 |
繼任: 敖榮繼 |
前任: 傅櫆 |
明朝龍溪縣知縣 天啟年間 |
繼任: 楊廷詔 |
前任: 杜遴奇 |
明朝寶慶府知府 1631年-1632年 |
繼任: 熊茂松 |